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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〈北部〉林錦坤告馬英九、李述德][自由時報][2015/05/18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dyean    時間: 2015-5-18 10:39 AM     標題: [〈北部〉林錦坤告馬英九、李述德][自由時報][2015/05/18]

〔記者江志雄/宜蘭報導〕前員山鄉代林錦坤昨到宜蘭地檢署按鈴申告總統馬英九、台灣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,在台北市長、台北市財政局長任內,涉嫌圖利遠雄大巨蛋,指控兩人觸犯背信罪、貪污罪及圖利罪;宜檢強調,一切依法偵辦。


林錦坤引述媒體報導內容,指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公布大巨蛋調查報告共六十一頁三萬多字,內容指述甚詳,顯見馬英九、李述德犯罪事實明確。

林錦坤列舉應收權利金而未收等「大巨蛋合約七大圖利鐵證」,刑事告發狀附上剪報資料,要求檢方啟動偵查,速傳馬、李到案說明。


【個人感想】

各位知道就算總統有「刑事豁免權」這種東西,還是可以被人告的嗎?關於大巨蛋,民間團體告了,宜蘭人也告了(就林錦坤,沒有對宜蘭人有任何不敬的意思),你台北市政府幾時才要採取法律行動?


雖然我不是很想知道這位林錦坤口中的七大鐵證有那些東西(我記得廉政會的證據很垃圾,政論節目都能當證據),不過我還是想知道,不然怎麼打臉?


不過就新聞內文提到的「應收權利金而未收」,怎麼會是應收而未收?在正式招標之前,為了吸引廠商投資才把權利金降到零,也就是說權利金是零是為了吸引廠商投資的優惠,所以沒有權利金,既然沒有那就沒有「應收而未收」,連「應收」都沒有又怎麼會有「未收」


再說吧,如果權利金是零元就要被依圖利罪送辦的話,麻煩高雄巨蛋也比照辦理,高雄巨蛋的權利金也是零,還有馬英九把權利金降到零是在招標之前,廠商得標之前,在這時候根本不知道會是哪間廠商得標,因為如此,理所當然「圖利特定廠商」這件事也就根本不存在,當時連廠商是哪個都不知道,怎麼圖利「特定的廠商」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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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edward1634    時間: 2015-5-18 12:13 PM

護樹團體
立場偏頗的團體
詢問台中相關的護樹形成換來的不是善意的回覆
而是開口就髒話還嗆有種就去擋挖土機
沒種就不要來問它們事情
50顆內的樹大規模抗爭
過萬顆的樹連個抗議標語都沒有

作者: john10233    時間: 2015-5-18 12:24 PM

因為搞民粹不用按鈴
只要多吐口水讓粉絲高潮就好
作者: richgod    時間: 2015-5-18 08:44 PM

太好了!總算走上法律途徑了!現在就來看看廉政委員會提出的證據能力如何!柯P就等著被打臉吧!
作者: taisgigi    時間: 2015-5-18 09:57 PM

這位真閒
出來博版面是你家的事
地檢署卻要做無聊的行政流程
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5-5-18 10:44 PM

當然要告啦,這樣真相才會大白,只是,不等下台再告嗎?
作者: s斯諾爾s    時間: 2015-5-19 12:14 AM

想不到連宜蘭人都按鈴控告
不知道台北市政府打算怎麼做
其實~這對台北市政府算好運
控告成功~市府就有望扳倒遠雄
控告失敗~市府不用背負失敗的後果
作者: L020412    時間: 2015-5-19 02:34 A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dd20130308    時間: 2015-5-19 10:08 AM

我覺得, 依照馬英九法律素養, 不可能直接收賄,
借錢, 借物協定不需歸還, 或是間接交換親友好處都是最基本的無罪把式
甚至於透過公開市場資訊交換之交易 如果要取得不義之財, 馬英九不可能不會~

告圖利貪汙等罪的, 當事人有點腦, 不要這麼自大, 根本告不成
況且圖利隨人說 看看當權者要不要搞你而已

你讓廠商多賺一毛錢, 你也可以變圖利, 因為政府沒收到一毛錢
你讓廠商多坑政府數十億, 你也可以不是圖利, 因為廠商有機會成本 你考量機會成本

官字兩個口, 夠不要臉怎麼說都對

作者: M1900574502    時間: 2015-5-19 02:00 PM

海邊有逐臭莽夫。
柯神只要拿出火把,自然有信徒勇(莽)夫接力搶去放火燒府
作者: taisgigi    時間: 2015-5-20 12:56 PM

s斯諾爾s 發表於 2015-5-19 12:14 AM
想不到連宜蘭人都按鈴控告
不知道台北市政府打算怎麼做
其實~這對台北市政府算好運

沒有其他證據只以目前報導內容
走不到後面偵查程序的
太表面了
搞這麼大初步的早就了解
議會都被問過了
流程跑完就沒下文
跟之前連的事一樣意思
拿報導的事檢舉沒意義
爆出來相關單位就會注意了
沒那麼笨還等人電
作者: kiraice    時間: 2015-5-20 01:16 PM

說真的文件沒解密也不可能被找到吧?
看看之前扁朝的做法不就了解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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卸任前扁大量買碎紙機 透露不尋常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高凌雲/台北報導】

2011.03.30

總統府清查發現陳水扁總統八年任期內,共有2萬6000件公文遺失。早在2008年3月,國民黨立委江連福首先發現陳水扁卸任前大量購買碎紙機,動機可疑。後來經過國民黨立委張顯耀繼續追問國安局、調查局、國防部,這些敏感機關清查發現,許多機密公文都被陳水扁辦公室拿走,沒有歸還。

2004年3月國防部爆發鐽震弊案後一個月,江連福調查發現,總統府與國防部異常大量採購昂貴碎紙機。2008年4月,張顯耀質詢總統府為何採購57台碎紙機,總統府新舊碎紙機總共有123台,當時總統府編制員工共359人,大約每三位總統府員工分配一台碎紙機,實在不正常。

當時總統府宣稱因為碎紙機規格與國防部相同,國防部的碎紙機裁碎的紙可以拼湊回來,可能有洩密之虞,才會採購新式碎紙機。但經過張顯耀示警後,國安局、調查局、國防部都在2008年5月20日過後,深入清查發現,有許多機密檔案被陳水扁帶走。

張顯耀說,這些遺失的機密檔案除了國防、外交機密外,還有一些是過去陳水扁動員情報單位調查政黨人士個人隱私的資料,也有許多是司法案件的偵辦資料,不知道陳水扁拿去作什麼?目前這些檔案都不知道在哪裡。

規定公文檔案保存的檔案法雖在民國88年立法,卻到民國91 年才正式施行。草率處理公文檔案不只是陳水扁,李登輝卸任總統後,曾有人發現大量蔣中正總統時代的極機密、機密等級公文,其中還有反攻大陸的許多資料,都被裝在麻布袋裡準備丟掉,後來在倉庫裡被人發現,趕忙送交給國防部保存。

陳水扁任內遺失的公文中,有些是外交密抄,可能牽涉許多外交秘密經費使用情況,像過去日本某位知名獨派大老什麼事情都沒做,卻每月領取駐日代表處巨額金錢,都記錄在密抄上面。還有部分款項,是交給國外特定對象,但是用途是公是私,我方完全不過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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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神奇的是,
kp在自以為的做秀中除了竟然還有文件還可以當證據,
而且文件還自證他想鬥爭的對象是清白的了...(連告都不敢告)
作者: albertheijn    時間: 2015-5-20 01:48 PM

kiraice 發表於 2015-5-20 01:16 PM
說真的文件沒解密也不可能被找到吧?
看看之前扁朝的做法不就了解了

所以才發動外圍打手去告啊, 偏偏那些人什麼證據都沒有.
作者: milkmilk1102    時間: 2015-5-24 11:19 AM

如果控告不會成立
那還按鈴控告的目的為何??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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