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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人妻裸騎洋腸 「綠光戰警」卻遭判刑][蘋果日報][2016-05-08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03427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4:55 AM     標題: [人妻裸騎洋腸 「綠光戰警」卻遭判刑][蘋果日報][2016-05-08]

本帖最後由 a03427 於 2016-5-30 05:13 AM 編輯

今日出版的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北市陳姓人妻前年被丈夫張男捉姦在床,逮到她與英籍男子全裸相擁,一審依妨害家庭罪判陳女兩人各四月,全案上訴後,高等法院指張男凌晨強闖民宅捉姦,侵犯居住安全與隱私,蒐證影片不能當證據,又無其他證據證明兩人姦淫,改判人妻與小王無罪,反倒是張男與徵信社業者,遭依侵入住宅、妨害秘密判有罪定讞。
法庭上陳女辯稱,當天洗好澡沒穿衣服,在床上看電視睡著,因被子被拉開而驚醒尖叫,不知James何時躺在身邊。James則宣稱,當天喝完酒回家沒開燈直接裸睡,不知陳女在床上,兩人都說沒通姦。
由於蒐證影片錄到James躺在床上,陳女側身背對鏡頭但跨坐在James身上,一審根據影片內容認定兩人通姦,各判刑四月,James須在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。陳女與James不服上訴二審。
高院認為,私人蒐證雖不像檢警須嚴守正當法律程序,但仍不得使用暴力等非法方式,張男三人凌晨強闖民宅錄影捉姦,侵犯居住安全、隱私與身體自由,所用手段超出必要性,蒐證影片不得當證據。且徵信社業者也證稱,不確定陳女與James當時有姦淫行為,法官改判陳女兩人無罪定讞。
律師梁維珊提醒,到他人住宅或摩鐵、旅館捉姦,最好等警員到場一起行動,否則易犯侵入住宅、妨害秘密等罪,刑責都比通姦重,而且辛苦捉姦取得的證據,還可能被認定不能當證據。 (葉國吏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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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能說老外來台灣就是爽,在加上法官幫忙,台女又自動現身,台灣女性意識又高,哪個老外不愛台灣呢??
台灣男性地位真的越來越低下阿,現在走在路上,越來越常看到老外配台女,台女長的不算差(有些還優的),但老外真的長的還好(甚至醜),台女也沒差,果然就是外國的月亮比較圓阿


其他台女愛洋腸新聞
1.洋腸多金開跑車 台女懷孕後才知真相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60219/798798/


2.台女全裸站在廚房 洋腸幫她找援交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60419/841897/


3.人妻偷吃嫩洋腸 要分老公8千萬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972941


4.西班牙街舞洋腸被控性侵台灣少女 檢:合意性交不起訴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50520/509198.htm



5.洋腸詐騙首腦藏台 東區富千金為他生女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60428/848870/


6.跟洋腸分手 女扯「維護台灣尊嚴」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959689













作者: not_so_creative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8:26 AM

如果法官的老婆也這樣 我想他以後就不會這樣判了 台灣的法律已經花俏到沒辦法分辨是非的程度 只要有錢有關係 這些法律剛好可以請警察當保鏢
作者: pop995544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8:50 AM

脫光衣服純聊天
唉...人家是清白的啦
老婆被洋人玩就算了
抓姦反被判刑
那下次遇到辦事要高潮時
不就要等男女雙方炒飯完
才能破門而入了??
台灣奇案又一樁
給恐龍法官鼓掌


作者: sikki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9:07 AM

在這鬼島真的是什麼事都可能發生,就算不是這樣判,這夫妻也回不去了吧
作者: dragonfire0424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9:14 AM

這則新聞太有梗了
兩個人都完全不知道有對方的存在耶
只是剛好都裸睡而已
作者: kingnai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9:42 AM

法官的老婆太老了是搞不出通奸的行為了!
作者: 德齊薩隆1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0:19 AM

以後強姦也除罪化好了   因警方未在犯案現場  事後所採集的證據  也不足以舉證   
犯嫌也可辨稱  他平日就有裸睡習慣  睡醒就發現面前有一裸女騎在他身上   以為是做夢

殺人也除罪化好了  因警方未在兇殺案現場   事後所採集的證據  也不足以舉證
犯嫌也可辨稱  他平日就有夢遊的習慣  驚醒時就發現   被害者死在面前   而恰巧兇器飛到他手中
以後天下太平 也別討論廢不廢死了  台灣成為史上無犯罪的國家   都除罪化了
作者: 比西摩夫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0:36 AM

依台灣法官判決的功力
有這種判決真的不奇怪
哪天哪個法官做出正確判決的時候
就是全民起立鼓掌的時候

作者: 紫月0427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0:46 AM

蓋棉被純聊天,這是哪一國的笑話?
說到底,是台灣對於婚姻的保障不足,加上員警動員太慢,再加上沒有立法保障婚姻制度的錯吧?
如果說可以憑藉旅館的偷拍記錄什麼的事實證據,直接定罪
這位綠光戰警就不用自己出馬了~~
作者: vampire620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0:59 AM

尊重程序正義
這是司法抬頭啊
不然大家都用私刑就好
難得有報導是比較正確的

教大家這些東西好嗎
作者: WANG198183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1:07 AM

多重巧合法管還能夠這樣判決
這世界真是巧無巧不成書阿
作者: Andrew_C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1:13 AM

台灣法律的荒謬性,侵入住宅、妨害秘密等罪刑責都比通姦重,強姦罪比殺人罪重,這就不懂所謂的人權至上,就是應該如此的嗎?
作者: 白蓮梵天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1:17 AM

現在通姦罪都判太輕了
而且還想除罪化耶
作者: s31039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1:35 AM

這個是好久的新聞了,這也是台灣法律奇蹟啊,除非法官也遇到這種事不然是不會了解的
作者: abcall1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1:39 AM

幹,一堆白癡不懂法律在那邊耍憨。拜託,你叫個警察跟你一起進去就沒事了好嗎...這篇文章是教大家要懂法律,保護自己。一堆人在那邊鬼島、恐龍法官,你有本事就搬出去,你到是說說哪個國家可以採用這樣的證據。
作者: ggg740804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1:58 AM

真的是黑的都能說成白的
台灣的法律越來越沒有約
束力了
作者: jeff78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2:07 PM

真的是好笑的呀,法律的觀點真的特別呀,
只要兩位沒有真實的打砲,看來是沒有機會被判刑的啦
作者: Sophia23B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2:24 PM

我覺沒什麼,只是得離婚而已...
這種女人要不得啊!!
作者: james1020x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2:24 PM

兩人脫光光在床上還能判無罪
台灣的法律真厲害
通姦不犯法~抓姦的搞不好還得賠錢
殺人免死~詐欺輕判~現在連通姦都無罪了
台灣真是犯罪的天堂~真應該給這些法官們鼓勵鼓勵~


作者: love006x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2:32 PM

都脫光了

法官不意外

尤其台灣

節哀
作者: johnlmax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1:08 PM

法律是給懂得人用的
不懂的人,只能.......
作者: afei0001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1:20 PM

法律就是如此彎彎曲曲你要照著他走,沒有為什麼就是規定人權至上。
人妻裸騎洋腸爽歪歪沒事,綠帽人夫怒火中燒遭判刑。~鬼島~要忍耐!!
作者: joe36547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2:17 PM

這種法官我看真的很失望,台灣的法律是非不明,黑白顛倒,難怪有人說台灣的司法已死了。
作者: ramos0707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2:50 PM

這樣的法律人只會讓台灣出現更多不可思議的事情而已,有夠悲哀
作者: 賢狼赫蘿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3:0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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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gofa888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3:37 PM

洋人:台灣真是寶島啊!下次還要再來玩!
通姦無罪爽歪歪!!
作者: jackywu007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3:48 PM

如果我是XX, 一槍打死法官, 一槍打死淫婦, 一刀斬了洋腸
作者: ping0229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4:04 PM

這篇的文章重點是要抓姦記得通知警察,偷偷自己來的證據不一定能被法官採用歐。
作者: ROOT-RS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4:17 PM

果然洋X就是美味 難怪有人說 只要懂法律的就能夠搞死你 漏洞太多
作者: okokmg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4:24 PM

全裸相擁在床上還不算通姦?
看來下次要在門外等叫出聲音來再衝進去了。
作者: 罐頭玉米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4:45 PM

有沒有這麼雖小  抓到了卻判沒罪  然後自己卻有罪....
作者: 艾德洛克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4:54 PM

因違法其證據就不被承認,很多事情都像這樣被既定規則束縛,沒有適當的轉圜餘地,這部份真的很值得探討。
若要說有配套措施,我覺得不過是又一個只做半套的,有些東西沒有適當的說明教育,根本沒有人會使用,甚至不知道可以用,就如當事者,有多少人真的明白違法取得的證據不能用,而又是怎樣的調查方式屬於違法,文中的徵信社也是如此,為當事者工作,卻沒有協助避免當事者違法,其專業性可議。
作者: aa8js30q9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5:02 PM

abcall1 發表於 2016-5-30 11:39 AM
幹,一堆白癡不懂法律在那邊耍憨。拜託,你叫個警察跟你一起進去就沒事了好嗎...這篇文章是教大家要懂法律 ...

一堆不懂法律在那邊耍憨。拜託,你叫個警察跟你一起進去就沒事了好嗎...這篇文章是教大家要懂法律,保護自己。一堆人在那邊鬼島、恐龍法官,你有本事就搬出去,你到是說說哪個國家可以採用這樣的證據。
作者: EDDY_M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5:13 PM

喔 看懂了 還想說 綠光戰警 到底在說啥 原來是 ...
作者: a808426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5:43 PM

洋人在台灣就是有好處,就像台幹在大陸~這是相對的~~
作者: jacky0603g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5:53 PM

挺可悲…不過畢竟抓姦只要兩人都不承認容易拗…破壞侵犯隱私大家都看得到…只是實在很不公平…
作者: 哭笑不得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6:13 PM

這法官可能想移民英國了
我沒法律背景
應該也許能當個恐龍法官

作者: 講中正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6:2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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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glorious菲羅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6:44 PM

本帖最後由 glorious菲羅 於 2016-5-30 06:51 PM 編輯

這種案件挺多的,我倒奉勸不管有多愛對方婚前最好訂下協議,有訂協議在民事法庭上就很有力,順帶一提雙方定的協議內容若違反公序良俗視同無效這點要多注意。
作者: manwithdeath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6:51 PM

下輩子投胎當白人好了,來台灣可以幹又可以賺
作者: j2u42u4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7:50 PM

真的是要等員警到場...不然不能當證據
作者: jordan23jordan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8:04 PM

已經到這種地步了
要告通姦 只是出口氣吧
回不去了
作者: alenquer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8:21 PM

等警察來...那是要拍台女洋腸服裝整齊蓋棉被純聊天嗎?
建議這位綠光戰警,找到那位法官的住處,找到他的妻女,強下去就對了。
反正都要被判刑,就判值得一點!
作者: jankin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8:30 PM

自己的老婆自己管,假如那麼愛吃洋腸,你就讓他吃個夠丫!

作者: 陳立軒君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8:36 PM

懂得法律,鑽條文漏洞,就能夠打贏官司,不懂法律都會被反咬一口。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。
作者: pear714529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8:47 PM

天要下雨,娘要嫁人,怎麼也止不住了
作者: lovecylo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8:53 PM

怎麼都沒有單位 出來制裁這法官呢
真搞不董 每次看到很火的判決  
但是 普羅大眾 有能如何
在台灣  立委 法官   黑道   真的是無解的三角習題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6-5-30 09:15 PM

又是一個好玩的判決,台灣司法真是茶餘飯後的笑話。
作者: wangminyuan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0:04 PM

這個律師太讚了, 多少錢請來的,
作者: right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0:17 PM

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6-5-30 10:17 PM 編輯

只要沒有徹底消滅犯罪集團中國國民黨,司法永遠都會受到人治影響,對犯罪輕判
作者: badsm3c96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0:37 PM

一堆人不懂通姦罪
請問那種罪是要判多重阿?
外遇就外遇了
你還能讓他的心回到你身上
別傻了
還不如學美國要費用比較實用


作者: 9636541414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0:56 PM

這樣判也太扯
真的是夠倒楣了
作者: gs123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1:1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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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titan004    時間: 2016-5-30 11:47 PM

這就所謂的蓋棉被純聊天咩
反正每次不都是這樣
綠綠的讓別人當就好了
而且在台灣你還不能亂闖
會被判刑的
作者: 67447734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9:07 AM

聊天而已嘛,大驚小怪作甚呢?
大家經常聊天可以增進感情啦
作者: 22331299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9:40 AM

本帖最後由 22331299 於 2016-5-31 09:41 AM 編輯

兩人裸體抱在一起 然後說不知道對方在旁邊 只是單純睡覺
對阿 兩人只是夜裡寂寞覺得冷 脫衣互相用體溫摩擦取暖?

下次毒販被抓到也說 我也不知道為啥我口袋裡有毒品 可能是有毒販當初去試穿褲子時順手放進去的
一切都推給巧合 法官也照單全收
現在我知道 小時候不讀書 長大當記者之外 還可以當什麼了

作者: hugh19990708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9:57 AM

ㄏㄏ,蓋棉被純聊天無罪
作者: 0935396361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9:58 AM

這種情況  你找老公一起進門就不會有侵入住宅啥問題了好嗎.....
作者: gsoeosee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0:03 AM

  可能下次要叫警察一起去 不然根本被罰假的賠了夫人又折兵
作者: a2736395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0:04 AM

好洋腸~看來人妻太過饑渴了,她老公應該是奈米屌沒辦法滿足他XD
作者: benny1107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0:10 AM

標題真的越來越神了...

人才看來都集中在這了
作者: grt34236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0:11 AM

沒想到我進來看原來真的很多ㄈㄈ尺的案例
只能說個人自由不要破壞台灣人的尊嚴吧!!
作者: frank6402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0:13 AM

證據,就是要實際的事實,符合法律流程
後續就由鄉民自己評斷了
把流程乎略不看,這人妻和這英國小子說法是很瞎
作者: bertymedicine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0:22 AM

除非是大公司高幹, 否則在國外混得好的人是不需要遠渡重洋到這邊來討生活的.
作者: hotmail777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0:29 AM

照這樣子來看,警政單位應該可以成立一個反通姦單位,不然人數那麼多,抓姦都還要預約排隊了

PS.抓姦是否可以列入警察的服務項目?!
作者: liper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0:49 AM

擅入民宅、還強制拍照本來就犯法在先,況且徵信業者也供稱無法確定有姦淫行為,會判無罪不意外。要抓姦至少也要先找警察,排除掉可能觸法的因素後再抓姦也不遲。
作者: roger58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1:04 AM

台灣的法官好厲害
怎麼判都無罪!
作者: hhoe876181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1:06 AM

雖然很不想批評台灣的法官
但真的有些判決,真的讓一般人無法理解啊
作者: superelvis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1:09 AM

就等那些恐龍法官戴綠帽時會怎麼判了

作者: beat6865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1:12 AM

恐龍法官?每次都說照法律來判
但明明有些事實就是在眼前
還判無罪
再繼續這樣下去
台灣不越來越亂才是奇蹟
作者: mrshadow924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1:28 AM

通姦罪趕快除罪化比較實在,以後黑橋牌配啤酒都沒人管...
用刑法與其維持婚姻關係,不如說維持心中僅存的自尊...
作者: 鬼次郎    時間: 2016-5-31 12:20 PM

自己管不住老婆已經夠丟臉的,連基礎法律知識都不懂更丟臉.
那家徵信業者可以關門啦,連業界的規矩都不懂還玩個屁.
要搞抓猴,一定要等警察前來敲門.
現在通姦罪機乎是除罪化了,但是侵入住宅、妨害秘密等罪可是有罪的喔.

作者: GodFather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3:25 PM

快笑死了,究竟是能無恥到甚麼地步啊?全裸在床上了還說沒幹甚麼~~他奶奶的不會說是楊過和小龍女在練玉女心經更好!
作者: pavabaca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3:30 PM

都已經"捉姦在床"全裸相擁了
這樣還不能當證據喔?
難道兩人脫光光躺在同一張床上純聊天嘛?
還是說一定要拍到兩人正在打炮的畫面才算?

上面也有白癡還自以為很懂法律
如果真的找警察陪同 警察在沒證據的情況下不可能無故破門而入他人住宅
難不成要警察先按電鈴 然後給對方穿衣服的時間 最後再來確定有沒有發生性關係嗎?
作者: 月帝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3:33 PM

總覺得..
不知道是因為電視看太多...還是小說看不少...
為啥都要拿這種新聞炒?
新聞..只會轉述 能提高收視率的部分 ( 成語 斷章取義 懂吧 )
那種事件..當然都不想遇到..但誰能保證 當事人 都是述說 事實+真相 的呢 ?

是洋人誘拐?...是台女合意?...還是真的只是一場誤會?
(韓劇電影有個 金XX 的女演員..好像有演過類似的橋段)

扮柯南不是不好...只是人家 柯南 可是真的有 判斷出真相 的劇本在
現實的法官有那劇本嗎?
作者: lionhead3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3:35 PM


超棒的啦~
台灣的法律不只是有錢人的玩物
現在也變成洋腸的玩物了是不是?

有夠誇張...
以後是不是被外國人強吻是國際禮儀
被強姦也只是國外友人對台表示有好而已?

可以在誇張一點沒關係...



作者: jason0599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3:48 PM

唉~這該怎麼說呢,就是沒有事囉~誰叫您不等警察來呢~
作者: 三塊兩毛五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3:56 PM

本帖最後由 三塊兩毛五 於 2016-5-31 04:00 PM 編輯

這徵信社外行阿!要抓猴得有警察陪同這都不知道?

還有我國的規定是"通姦",這裡要特別強調"姦"這個字,條件是男對女(女對男不行,女對女不行,男對男也不行,遇到以上情況請自行回家抱棉被哭。),而且必須要"插入"才算數,沒"插入"就等愛撫(抱歉...實在忍不住了,我先把把我國的私法罵一頓在說...@!##%!@$#@!$@#!$#@!!!),冒冒然闖進去,沒拍到決定性證據大多也會無罪。
作者: tkjking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3:59 PM

台灣的法律就是採無罪推論
也就是當人家無法證明你有罪時
你就是無罪的
而且證據取得也要合乎法律
不合法律的一概不予採用
這原本是要保護人權避免冤獄的方法
但是在某些個案中卻變得讓人啼笑皆非了
就是一種寧縱勿枉的概念
如果沒有這層法律保護
討厭你的人隨便上法院告你
然後要你證明自己清白
不然你就是有罪
這樣才真的是好玩
作者: fakafakaliu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4:22 PM

以後可以把做出這個判決的法官寫出來嗎?
他應該有他的理由,但對這個丈夫來說會不會太慘了?
怎麼樣都不會相信自己反而違法吧???
作者: y28637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5:38 PM

oh a big shit.太銷魂啦。但是除了人種外,也只是普通的夫妻不和罷了。
作者: keitaro000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5:44 PM

唉.難道真是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嗎.
作者: giboo84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5:59 PM

這樣的法官為什麼不擔心自己的家人遇到這狀況呢
這樣的法官看來是不分藍綠
因為藍綠執政都會有這樣的判決
法官的監察單位是誰呢
作者: yamahaxjr130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6:05 PM

哀…台灣司法就是如此,沒必要多說了…
是說找徵信社幫助,這樣的手段就很奇怪…
因為破門而入,是必要的手段,這也犯法…侵入民宅…
這樣雙方都有把柄可以告對方…
我想說,既然覺得婚姻沒辦法持續下去,就去辦離婚…
作者: jniutqoii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6:12 PM

也就是 外國人來台灣玩有夫之婦是無罪的 哈哈

可憐啊 老婆被騎討客兄 還要被告 只能怪 自己衰

不過婚離定了吧 這樣還不離 就真的是綠光戰警了 建議 公開訊息

來個國對國邦交吧 外國人會愛死
作者: 陸皓偉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6:1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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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cion2002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6:35 PM

所以嘍 以後要跟有夫之妻來一夜 帶回家就好 因為等警察來 還會敲門按個電鈴 畢竟又不是毒販或通緝犯 必要時撞門而入 等你開門 兩人都穿好衣服 只要說到朋友家拜訪犯法嗎 當然如果那個老公身分不小 那就另當別論了
作者: dreamlands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6:39 PM

所以說
就算佔著理
也要有公信力(警察)作證
否則......
作者: 生米煮成鍋巴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6:45 PM

沒辦法,太急了這種事要叫警察才能破門,只是那時早就辦完事了
作者: ken734126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6:45 PM

真的很多白疵
我真心覺得要帶點腦交往
作者: s2000s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6:52 PM

標題下的真是好好笑~越來越有創意了
作者: d1256x8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7:05 PM

雖然結果讓人很訝異
只是要有警員陪同會比較好
作者: okusenman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7:14 PM

這代表以後要找人通姦只要在自己的地盤就沒事了..
除非對方開搜索票來....?
作者: kindbug15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7:14 PM

娶到這種的....真的粉無言.....
作者: sheng5168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7:17 PM

強闖民宅確定侵犯居住安全與隱私最好警員到場一起行動
作者: 781103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7:21 PM

其實"徵信社"這東西 國家也可以給予一種權限(類似執照的東西,不一定要警察在場),當抓姦時可以直接與受害人直接進入民宅蒐證,不然等警察來....砲都打完了證據都銷毀了,警察來了就是又是那句話"全裸蓋棉被純聊天"
作者: kai1990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7:22 PM

哀,娶到這種老婆,給自己丟臉,也氣自己的身體。
作者: cc6412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7:23 PM

遇到洋腸本土腸法官都軟了爽到夫人了
作者: killerking0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7:29 PM

無言的法官~~這種宣判難道是為自己以後鋪路!!XD讓自己以後通姦無罪
作者: ji3g40np    時間: 2016-5-31 07:32 PM

德齊薩隆1 發表於 2016-5-30 10:19 AM
以後強姦也除罪化好了   因警方未在犯案現場  事後所採集的證據  也不足以舉證   
犯嫌也可辨稱  他平日就 ...

好久沒看到這麼中肯的回文 推推推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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